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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以民为本”话北京城市交通!
2008-07-06 23:38:35.0
“以民为本”话北京城市交通!
7月20日,北京就要实行长达两个月的单双号限行了,虽然的确很不方便,但为了办好奥运,我支持!
我这样支持政府,公平起见也让我说两句,“以民为本”话北京城市交通!
真正的落实“以民为本”,就会发现很多解决交通问题的新思路。
轨道交通
如果没有举办奥远这个契机,北京的城市轨道建设就不会发展的这样快。以前北京这样大的城市才有两条地铁线,一条郊区轻轨,远远满足不了需要。现在即便发展了,也还是不能满足需要。
轨道交通发展滞后,原因是算经济帐多、算社会帐少。相比轨道交通无形的社会效应,轨道交通一公里一个多亿的投资是实实在在的,与其投资建地铁,不如卖小轿车、收税、卖汽油、收罚款。
公共汽车
大公共满足不了全部的需要,小公共又被禁止了。
小公共当年的确存在很多严重问题,但也的确提供了一种交通方式。因为管理措施不落实,或相关部门对管理小公共有畏难情绪,就取消了小公共,我觉得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有问题。
应当适当的开设小公共线路,作为大公共的补充;也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投资。
出租汽车
北京的出租汽车经历的大整合,大公司并购小公司,个体出租车绝迹,出租车整体数量下降。这样不好。
出租汽车,也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部分,应该得到相应的发展。
在对待出租汽车这个问题上,存在一种错误认识,认为十万辆北京出租车太多了。十万辆出租车多还是200万辆私家车多?一辆出租车能为几十个人服务,一辆私家车只能服务几个人,为什么不大力发展出租车、限制私家车呢?
如果出租车便宜一点,数量多一点,不是可以影响私家车的使用吗?
对这个问题,有一种错误论调,说如果车价低、数量多出租司机们要亏的、不同意。这实际是出租汽车公司的幌子。
在围绕出租汽车的利益关系中,出租汽车司机每天上路基本上就是背着500元的债(300元车份、200元油),乘客也是动辄一趟50、60元的打车费(北京城市太大、车费太高),只有出租汽车公司的稳赚的。而北京的出租汽车公司,存在事实上的垄断经营。
黑车、残摩、拼车
这些形式在目前是违法经营(拼车正在被默许、黑车正在被严打),但这些形式提供了交通手段,我们还是应该在加强管理前提下,使之合法经营、首法经营。
黑车,可以成为个体出租车;
拼车,可以成为个人汽车租赁;
如何处理残摩我还没想好。这东西在路上跑实在是看着悬,但也的确有相应的需求,很多北京大的交通枢纽都聚集着残摩,管理部门基本上是假装没看见。如何处理残摩我看可以发动大家讨论。
围绕北京的城市交通,按照“以民为本”的观点看,以前的很多做法是不恰当的,是有改进余地的。
当然了,要求任何一方放弃眼前的利益是相当困难的,政府也是一样。尤其严重的是,北京目前那么多机动车,已经积重难返了,想在一朝一夕之间改观是太困难了。北京的教训可以给其他城市作为借鉴。
7月20日,北京就要实行长达两个月的单双号限行了,虽然的确很不方便,但为了办好奥运,我支持!
我这样支持政府,公平起见也让我说两句,“以民为本”话北京城市交通!
真正的落实“以民为本”,就会发现很多解决交通问题的新思路。
轨道交通
如果没有举办奥远这个契机,北京的城市轨道建设就不会发展的这样快。以前北京这样大的城市才有两条地铁线,一条郊区轻轨,远远满足不了需要。现在即便发展了,也还是不能满足需要。
轨道交通发展滞后,原因是算经济帐多、算社会帐少。相比轨道交通无形的社会效应,轨道交通一公里一个多亿的投资是实实在在的,与其投资建地铁,不如卖小轿车、收税、卖汽油、收罚款。
公共汽车
大公共满足不了全部的需要,小公共又被禁止了。
小公共当年的确存在很多严重问题,但也的确提供了一种交通方式。因为管理措施不落实,或相关部门对管理小公共有畏难情绪,就取消了小公共,我觉得思考问题的出发点有问题。
应当适当的开设小公共线路,作为大公共的补充;也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投资。
出租汽车
北京的出租汽车经历的大整合,大公司并购小公司,个体出租车绝迹,出租车整体数量下降。这样不好。
出租汽车,也是城市公共交通的一部分,应该得到相应的发展。
在对待出租汽车这个问题上,存在一种错误认识,认为十万辆北京出租车太多了。十万辆出租车多还是200万辆私家车多?一辆出租车能为几十个人服务,一辆私家车只能服务几个人,为什么不大力发展出租车、限制私家车呢?
如果出租车便宜一点,数量多一点,不是可以影响私家车的使用吗?
对这个问题,有一种错误论调,说如果车价低、数量多出租司机们要亏的、不同意。这实际是出租汽车公司的幌子。
在围绕出租汽车的利益关系中,出租汽车司机每天上路基本上就是背着500元的债(300元车份、200元油),乘客也是动辄一趟50、60元的打车费(北京城市太大、车费太高),只有出租汽车公司的稳赚的。而北京的出租汽车公司,存在事实上的垄断经营。
黑车、残摩、拼车
这些形式在目前是违法经营(拼车正在被默许、黑车正在被严打),但这些形式提供了交通手段,我们还是应该在加强管理前提下,使之合法经营、首法经营。
黑车,可以成为个体出租车;
拼车,可以成为个人汽车租赁;
如何处理残摩我还没想好。这东西在路上跑实在是看着悬,但也的确有相应的需求,很多北京大的交通枢纽都聚集着残摩,管理部门基本上是假装没看见。如何处理残摩我看可以发动大家讨论。
围绕北京的城市交通,按照“以民为本”的观点看,以前的很多做法是不恰当的,是有改进余地的。
当然了,要求任何一方放弃眼前的利益是相当困难的,政府也是一样。尤其严重的是,北京目前那么多机动车,已经积重难返了,想在一朝一夕之间改观是太困难了。北京的教训可以给其他城市作为借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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